Friday, September 28, 2007

想当年

体育从来不是我的强项。

大一那年夏天,我们全班爬泰山。我很不争气,落在最后一位。一步一步象蜗牛一样地爬,简直生不如死。我当即开始怀疑人生,一如上周六的一个teenager boy,"Exactly, what's the point of this?"然而,在山路上,我就不停地发誓,我下山以后一定加紧锻炼,下一次登泰山一定要比这次轻松,不能再落后。

可是在逆境当中发的誓往往不能被我实现。而且,我现在总结出来,登山远比跑步耗体力(我有5公里27分25秒的纪录,比较慢,我知道,但我有耐力)。上一次略微让我自豪的是在优胜美地,我爬了一大半的Half Dome,高差800米,颇为炫耀了好多年。

这一次,三周后我就要去Inca Trail,三天半的徒步旅行,在第二天要攀登高差1200米的Dead Woman's Pass。最近工作繁忙,疏于锻炼,体能欠缺,所以我有些担心。为了重新体验一下登山的感觉,上周六我去爬一个高差500多米的山,又是气喘吁吁,汗流浃背,上山(2.5hr)下山(1.5hr)总共花了4个小时,可书上说,3小时就可完成。我哭啊!不过又想一想,那第二天的Inca Trail并不需要下很多山,所以8个小时我应该可以完成。

回来后超级红袜子迷听说了我的业绩。我表达了征服Dead Woman's Pass的信心,却被告诫说:“那可是海拔4200米的关口啊!想当年我在科罗拉多登山就感到空气稀薄,呼吸困难。那还没有4000米呢!”言下之意是:“我很担心你们变成dead women啊!”

我立刻意识到了局势的严重性,所以我已经开始了我的训练:爬楼梯和跑步交替进行。今天我要爬四次楼梯,一次36米。慢慢要逐渐增加负重,以适应我的摄影器材。

希望通过这次锻炼,可以将几磅肥肉换成肌肉,这样就一举两得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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